答:環境暑為降低汽機車的排氣污染,自民國79年起陸續要求汽機車制作廠實施污染源(CO/HC)的控制,故有所謂的一期法規、二期法規,而自民國88年1月1日起更要求所有機車均須符合三期法規,即不管二行程或四行程機車均須加裝觸媒轉換器,以符合CO/HC的排放標準
答:機油是保持機車引擎持續運轉行駛的重要物質,至于二行程與四行程引擎機油的差異可用下列六個字代表:
二行程引擎機油是〝消耗性〞,故當儀表板機油指示燈亮起時,須盡速從事添加動作,以避免引擎燒付。
四行程引擎機油是〝循環性〞,故只須依使用說明書的內容規定從事定期更換,因此當儀表板機油指示燈亮起時,短時間并無立即損害到引擎的危險。
答:機車原廠對于車輛的設計均有一定的理論與實驗依據,故認意私自改裝將破壞原設計的各項條件,更會引響到行車安全,且機車使用說明書中均會告知消費者,認意改裝的車輛原廠將不負責保固責任。
答:汽機車原廠所公布的油耗數字均是實驗室所量測出的理論數據,與一般道路行駛時須考慮到騎乘者重量、路況、車速、胎壓、騎乘習慣等因素后會有明顯的差異,通常會有20~30%的落差均屬正常范圍。
答:有加裝觸媒轉換器的車輛于冷天發動或平常行駛時,排氣管會有水氣產生,除因天氣冷熱溫差造成排氣凝結成水氣外,觸媒轉換器運作時也會有水氣產生,故均屬于正常現象。
答:輪胎規格中所謂的〝PR〞是Ply Rating 的縮寫,簡單說就是輪胎強度大小的指標,因此8PR的輪胎其強度便較6PR或4PR強,價格也高出許多,但若就騎乘舒適性而言,則是4PR輪胎較為優異,故如何選擇須依消費者自行的感受而定。
答:傳統機油是直接于石油提練過程中所得,即所謂礦物油,而合成機油則是再經過化學反應分解而成,部份合成機油會再加入額外的添加劑。
基本上兩種機油在潤滑性上均有一定的功能,但在穩定性、耐久性與抗磨性方面,合成機油有較優異的表現,但價格也有明顯的差異。
答:更換機油后是否需再加入其它添加劑,長久以來一直沒有明確的答案,以機油制造商而言,認為現有合成機油已能滿足機油所該提供給引擎的功能,但添加劑制造商則認為加入部份添加劑,可提升機油的穩定性、抗氧化、抗腐蝕性等。
故是否須加入添加劑則完全依消費者自行的認知與判定,基本上選擇合法廠牌、有公信力、成份標示清楚的高質量添加劑應不致于造成引擎的異常磨損或負面的傷害。
答:輪胎的使用壽命無法根據時間或里程數來評估,并須由輪胎實際磨損情形與膠質老化程度來判定。
例如出租車或每天使用于長途行駛的車輛,其公里數累積快速,當然須依實際胎面磨損情形決定是否更換。
至于很少使用的車輛則須視輪胎膠質硬化或龜裂情形來判定更換時機一般而言機車輪胎應考慮于15000公里或 2年以內即應該辦理更換,以維護行車安全。
答:以目前市場的銷售狀況車輛工廠生產出廠之后到顧客購買交車的庫存時間,3~6個月是很正常的情況若消費者堅持要近期生產的車輛可于購車預先告知車行,但須視該機型最近是否有生產。
答:1.避免至淹水地區的車行購買。
2.核對原廠證件以確認組立日期是否于淹水時間之前。
3.若有質疑時請販賣車行提供書面證明,以避免日后爭議。
答:可依使用說明書至就近的服務中心要求協助處理。
故購買新車時不應只要求機車行壓低價格,是否機車行有提供滿意的售后服務才是重點。